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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bu)行(yong)终(huan)本(qian)?-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执行程序都终结了葬尸经,应该没我啥事了吧!”听到这个消息,估计不少被执行人?


执(bu)行(yong)终(huan)本(qian)?-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执行程序都终结了葬尸经,应该没我啥事了吧!”

听到这个消息,估计不少被执行人心里偷乐了。
执行案件已经暂时终结,只要依旧耍赖、不还钱、玩消失,是不是就意味着可以永远逃避债务,法院也拿他们无可奈何了呢林源杰?

近日,玄武法院在执行一起恢复执行的案件中,被执行人朱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法院依法采取搜查、拘留等强制措施后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万象更新造句,积极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韩惠琳,承诺近期内履行全部付款义务。

2014年被告朱某与南京某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浙江迪索律师事务所,在玄武法院审理结案,因被告朱某未能按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根据申请执行人的请求,玄武法院于2014年12月立案执行落月江湖。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法院遂于2015年4月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但是此后朱某并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反而心存侥幸苦心孤诣造句,认为法院查不到任何财产线索,案件已经终本过,说不定早就将他遗忘,也拿他没任何办法。

然而
出乎其意料的是
面对这样的陈年旧案,承办人姚志龙副书记一丝不苟一着不让,在网络查控确认无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后美柳千奈美,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并当场依法对其进行搜查,搜查无果后决定立刻对其司法拘留。

宣读过拘留决定书后,朱某态度立即发生转变,向法院和申请人表达了还款的诚意,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看到朱某认错态度诚恳,姚志龙法官决定提前对其解除拘留,朱某也表示将尽快筹款,履行和解协议。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杨德民,可立即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这是人民法院在终本案件裁定书中对申请人的庄严承诺,无论是新收案件还是执恢案件,我们无一案敢懈怠。对待恢复执行的案件,我们的态度一样认真,梁天云我们的措施一样给力曹丕墓,我们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决心一样坚定。

玄小言提醒各位早鸟网,这样的侥幸心理千万要不得!
欠债还钱达坡阿玻,天经地义。任何企图规避执行的行为,终究骗不了法官的火眼金睛刘智安,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全文详见:https://p66p.cn/5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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