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应知应会三十题 濂溪区人民检察院-濂溪区人民检察院不知火明乃濂溪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应知应会三十题1.《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扫黑除恶应知应会三十题 濂溪区人民检察院-濂溪区人民检察院不知火明乃
濂溪区人民检察院
扫黑除恶应知应会三十题
1.《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是由哪里印发的?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的,该文件也叫“中发3号文”。
2.《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是什么时候印发的?
答:2018年1月11日。
3.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范围有多大?
答:《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4.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是多久?
答:自2018年初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魔机传说。2018年是深入推进期,2019年是重点攻坚期,2020年长效机制形成期孙集斌。
5.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1)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
(2)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3)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4)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6.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1)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2)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3)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7.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1)通过3年的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黑恶势力“保护伞”得到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3)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8.这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共5项原则。(1)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9.这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答:《通知》指出,2018年1月前,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1月进行部署,正式启动。
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10.扫黑和打黑有什么区别?
答:“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11.扫黑除恶中的“黑”是指什么?
答:“黑”就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多少条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答:《刑法》第294条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共有5个条款。涉及3个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3.根据《刑法》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同时具有几个特征?
答:根据《刑法》第294条第5款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分别是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可瑞敏。
14.扫黑除恶中的“恶”是指什么?
答:“恶”是指恶势力,是指以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根据有关规定,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15.“恶势力犯罪集团”是什么?
答:恶势力犯罪集团是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其特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荼荼丸,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16.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答:“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孙婉莹,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马诺下跪。
17.九江市重点打击的是多少种情形黑恶势力?
答:根据九江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方案》,将18种情形确定为打击重点。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三)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
亚伦格林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六)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七)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八)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九)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十)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千手绳树,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十一)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十二)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十三)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十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十五)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十六)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十七)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八)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18.《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是由哪四个部门、什么时候制定的?
答:2018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19.濂溪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专门举报电话和邮箱?
答:濂溪区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0792-8262000;举报手机:15779246831;举报邮箱:zgffzs@sina.com。
2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落实“一案三查”是指什么?
答:查办黑恶势力,查办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查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21.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如何开展?
答: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中央决定,派出10个中央督导组,赴全国开展督导工作。
人员组成上,督导组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共335人王一扬。
时间安排上,督导工作从2018年7月份开始,共组织三轮,每轮督导10个左右的省区市,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督导全覆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
实施步骤上,今年在河北、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0省市开展第一轮督导。
22.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的重点是什么?
答:督导组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问题突出的地方为重点,以敏锐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为落脚点,集中精力、精准发力,提高督导工作靶向性、针对性。
具体做到“六个突出”:——突出政治督导。重点督导各级党委、政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情况,查一查是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把握和推进;是否敢于动真碰硬,为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撑腰打气;是否广泛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突出依法打击。重点督导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情况,查一查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在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上是否站得住脚,对法律政策界限的把握是否准确。
——突出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情况,查一查是否做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是否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涉嫌腐败的涉黑涉恶案件深挖彻查。
——突出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情况,查一查是否把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有无存在“边打击、边滋生”问题;是否有效开展重点行业日常监管、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重点人群动态管控,及时发现堵塞管理漏洞。
——突出基层组织。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查一查是否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否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是否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突出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发挥职能作用情况,查一查统筹协调职能是否有效发挥,典型推广、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是否建立落实。
23.九江市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共有多少个成员单位?
答:根据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九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共有28个成员单位。
2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是谁?
答: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人。
25.濂溪区人民检察院什么时候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答:2018年3月27日阿甘左回忆录,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濂检〔2018〕12号)。
26.濂溪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哪些成员?
答:组 长:蔡官华
副组长:周楷弟、严爱华、巢 煜、汤志勇
成员:周 平、涂泓莹、彭伟琪、徐江闽、李 慧、王国兰、
郭 辉、连 真
27. 濂溪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哪里?
答:办公室设在本院刑事检察部,周 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油烟机品牌,李 创、徐骏翔、曹 敏为办公室成员。由曹敏同志担任联络员。
28.濂溪区人民检察院设立了哪几个扫黑除恶专业办案组宛萍?
答:第一办案组:蔡官华、周 平、李 创
第二办案组:严爱华、王 文
第三办案组:巢 煜、江雅清
第四办案组:涂泓莹、徐骏翔
29.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了哪三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
答:2018年5月2日,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对三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分别是:武宁县范家宏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浔阳区龚锦云等51人寻衅滋事、妨害公务案,彭泽县鲍锡亮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30.濂溪区人民检察院扫黑办是否编发专报和专栏?
答:截止2018年8月,濂溪区人民检察院内网设有“扫黑除恶专栏”,微信公众号设有“扫黑除恶”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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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 俊
审核:朱李林
签发:张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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