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民谣,我只是喜欢你-浪浪于江湖图源网络 文/ 朽木温室里呆的时间久了,心灵上的栅栏就腐朽了,你只要在我坠入深渊的前一秒,顺手把我扯
我不喜欢民谣,我只是喜欢你-浪浪于江湖
图源网络 文/ 朽木
温室里呆的时间久了,心灵上的栅栏就腐朽了,你只要在我坠入深渊的前一秒,顺手把我扯住,那我整个人,都会是你的。
01
大学四年的生活里碌碌无为,家里人已经早早找好关系,在附近的小学里给我找了一份工作,教教小孩,改改作业,一个月小三千的工资,但我偏偏不愿意。一番盲目自信,总以为在外边一定能生活得更好,和家里大吵了一架,拿着这些年存下的现金和一把吉他,坐上了火车,来到南方。
到达目的地的第四天,身上的钱都花得差不多了,我曾设想了无数次街头流浪的场景,以为一切都能接受。事实上这都太理想化了,因为怕超出预算,
崔宇革我租了最便宜的房子,没有瓷砖,只有粗糙的水泥,南方的天气潮,地板上经常都是湿哒哒的。每次一打开门,就散着一股子霉味,我已经有些退缩,但是依旧不愿意回去,自尊心让我忍受着环境的苛刻。
出租屋的位置偏,外边唯一的一条小路上没有路灯,一路走回来靠的是手电筒和胆子,但从这条小路走出去,你就会看见繁华的夜市。这里有地下通道,还有一条天桥,有几个大胡子的老男人架着鼓唱着摇滚远足惊魂,还有一个瘦瘦高高的青年支着话筒唱着斑马。
02
这里的人有些冷漠,说是冷漠好像不太好,应该说忙碌,来来回回,从不驻足。但这些街头表演者一点也不介意,只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摇头晃脑,用烟嗓嘶吼着本该含蓄婉转的歌词藩王的爱奴 ,一刻不停地唱着,纵使放零钱的木盒子空空荡荡。
后来我成了其中的一员,拿着把木吉他,脸皮不够厚,我选在了人比较少的地下通道,用生了茧子的手指生疏地拨着弦,好久没有弹了,竟然连一个和弦都拨不顺,努力忽视别人投来的目光,一遍遍地尝试着。
地下通道的人很少,每个人都行色匆匆,那天却难得有一个人在我旁边停下,停了好久,他很高,穿着黑白条纹的体恤衫,黑色的运动,白色球鞋有些脏,头发耷拉着,低着头看不清模样,我那时唱着《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今日一别何时会再见。”
当众演奏真不是一件容易事儿,最熟悉的一首歌依旧频频出错,那人呆呆地站着红菇娘,在我弹错第三次的时候,心虚地将目光投向他,他却走到了我身后的墙边,突然瘫倒,这下才看见了他的脸,眉毛很浓,睫毛很长,满脸通红。
没想到我的第一个走心听众竟然是一个醉汉。
03
生活费告竭,我只好在附近便利店里找了份收银员的工作,时薪只有九块钱,一天八个小时,站到头昏脑涨,白天上班,晚上就去地下通道弹吉他。
人少时还好,人一多我就开始手忙脚乱,结账排队时,后边的人不停催促着快点,骂着我还听不太懂的脏话。
其中自然不乏不讲理的客人,五大三粗,纹着花臂狐媚天下,嚷嚷着要投诉。冠冕堂皇,实际上只是想占点小便宜,顺走一包烟可能就消停了。
正准备把烟递上去,店里又进来了一个人,吊儿郎当的,伸手搭在了花臂男的肩膀上,“老头,钱什么时候还。”
“ 下次下次,嘿嘿。”花臂男打着哈哈四爷我爱宅,把手臂抖开,讪讪地走开。
他又把手搭在了柜台上,嬉皮笑脸,“小姐姐,帮我拿瓶啤酒。”
我小声嘟囔,“又喝……”
04
明明只是个大二的学生,却像个老头子一样喜欢絮絮叨叨,“小姐姐,这便利店是新开的吗,我之前都不知道,这么近的话下次到你这买酒啊。”
后来他真的天天来这家店,每次来都会买那么一打啤酒,双手搭在收银台,和我唠嗑,花臂男又来了几次,每回都撞见。渐渐的就没再来找麻烦了。
有他镇着场面,店里的气氛都好了很多,一个个都开始耐着性子排队。
他拆了杯啤酒,坐在店内的小桌子旁等着我下班,说是要和我去卖艺,大大的眼睛注视着我,生怕我在他不注意的时候溜了。
严肃时他的眉眼间带着年少的戾气,嬉皮笑脸的时候就像个街头的小流氓,我又想起在地下通道里第二次看见他,他挑起眉,吹了一声口哨,“哟,小姐姐多才多艺啊。”
从那以后他就闹着要和我一起去,“你又不喜欢民谣……”
“我喜欢武川论坛啊,谁说我不喜欢!’’
05
从此地下通道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姐弟二人组,姐姐弹着吉他,弟弟提着啤酒坐在旁边鼓掌,一曲完毕,鼓掌,弹错了停下来,鼓掌,然后在墙边无聊地睡着了。
我问:“年纪这么小为什么不回去读书,现在小混混的样子不太好。”
“我不小了,哪里都不小!”他用余光瞄了我一眼,“而且小混混怎么了,念大专和小混混有什么区别吗?反正没人在乎。”
他拿起剩下的啤酒一口饮尽,右手一捏,把啤酒罐子捏扁,丢在了一边。
我依旧在地下通道唱着不怎么会的歌,在便利店当一个结账慢速的店员,依旧走着泥泞的小路回出租屋,不同的只是多了一个人,回去的小路上不再需要播放音乐来壮胆,因为一路上都有他唧唧喳喳的声音。
有一次被看到和大学时的闺蜜聊天,就要死要活地要加入我们的群聊,“都是女孩子,你掺和什么。”
“骗人,明明有个男的!”他指着群聊人员里的派大星头像。
最后受不了他的催促,只好邀请他进去。
后一秒就收到了涵涵的私信,“怎么,终于找到下一任了?”
“瞎说什么,他才大二!我就是个老阿姨!”
“张宁,把林枫忘了吧。”
喉咙突然像是被什么塞住,我喘了一口气,回了句我知道,已经是四分钟后了。
他和林枫真的很像,眉眼里带着叛逆,明明脾气很差,却会在对待别人的时候努力掏出温柔。
06
我和林枫在初中相识,高中相恋,大学无疾而终。
大二的时候我和涵涵成了好友,有时候我和林枫出去吃饭,就要丢下涵涵一个人,所以拉了个讨论组叫情侣和狗,是涵涵自己取的,名字到现在都没有变过,只是活跃的群成员只有我和涵涵了。
高中那会儿,流行吉他,林枫喜欢民谣,那个时候他就背着吉他在女生宿舍楼下唱歌,对那时候的我来说,这个方式简单又浪漫。
林枫很粗心,却把我照顾得很好,明明没有耐心,却愿意一步步在前边领着我。
涵涵总说,羡慕你们这些一次谈一辈子的,从高中就彼此珍惜对方皮克特奥特曼,一步步走向成熟,走向精致,一起走过人生这段的一定幸福难忘。
幸福的结局没有达到,难忘倒是真的。
林枫的成绩中等,家境富裕,他的家人经过讨论要把他送去美国,他特别抱歉地让我等他,我答应了。
大二读到一半,我在机场把自己的初恋送走,送去了地球的另外一边。在机场的时候,他拿着吉他,弹了一首送别,“张小姐,请等等吧,让我再为你唱一首歌,此去一路,保重身体,长亭外古道边……”
我笑着和他告别,走出机场后,我拉黑了他的联系方式。
他的母亲曾在微信上和我说抱歉,希望我不要再耽误她的孩子,我问:林枫知道吗我在云上爱你?
“知道不知道胥栩,有什么关系呢?”
没错,知道不知道有什么关系呢?爱情不是两厢情愿就可以的。
大学的后两年突然就颓了,没有哭也没有闹,只是什么都不太感兴趣,浑浑噩噩。涵涵不再提及林枫的名字,只是每顿饭都陪着我。讨论组没有解散,但林枫从来没有发言过,兴许联系方式都被强制更改了吧。
离开小地方,到南方来,说白了,只是不愿意做个偏于一隅的井底之蛙,这是别人看不起的,至少是林枫的母亲所看不起的。
07
他和我告白了,在那条乌漆麻黑的小路上,不知道哪里找了个灯打光,坐在小椅子上开始演奏,可能是临时学的,唱的是一首《董小姐》,歌唱得倒是挺好听的,只是吉他不在调上,我清楚地看见他的脸上带着不同于喝醉的红晕。
“我喜欢你。”
“可是我不喜欢你。”我冷冷地对他说。
“你骗人!”
后来我们没有了联系,我没有顾着他的自尊就直接拒绝他,实在是太不给面子了。他还是个孩子,我让他丢了面子,他一定生气了。可是,是说谁的“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会觉得对方像个孩子”,也许我是真的喜欢他吧,因为我也不过比他大两岁。
南下的流浪生活突然就变得索然无味,我买了车票回家,我突然觉得一个月薪三千的工作可能更适合现在的我。
回去后在小学上了一个多礼拜的班,被班里的熊孩子搞得筋疲力尽,瘫倒在床上时,心情却莫名舒畅,常常想起那个幼稚的男孩,明明不喜欢民谣,硬要说自己感兴趣,明明年纪小,却倔强地想当一个大男人。
喜欢一个人,就会甘愿掩埋过去的自己,迎合别人。
我不喜欢民谣,节奏太慢死人体重实验,让人听了有些发困。因为活在过去,我要假装自己很喜欢。而他以为我喜欢,就要装作真的喜欢,即使听到睡着。
08
我收拾了下课本,和台下的熊孩子说再见,只有下课铃响时他们的招呼才是发自内心的。
“你走快些哈。”涵涵在微信里不停催着我。
“知道啦,马上到。”
越往门口走,那吉他声就越来越清晰,不是婉转缠绵的民谣调调,而是高亢激昂的摇滚,他不适合这种嘶吼声,喊得脸都充血了。
“So come on baby come on over!
Let me be the one to show you!”
旁边是那个熟悉的花臂大哥,可能是被威逼利诱来伴奏的。
吉他的弹奏技术精进了许多,他一路注视着我走向他。我走到他面前,歌声突然停止了,隔着吉他把我抱在怀里。“我不喜欢民谣,我只是喜欢你,你走后的7天,思念占据了全身,我就知道我完了张小娘子,我彻底爱上你了。”他在我耳旁温柔地说着。
旁边的观众,在起哄着“在一起,在一起.......”我只是觉得脸部发烫,看着他认真地眼神,心开始怦怦直跳,我知道我也完了,我开始爱上他了。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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